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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后公司分红:需要分以下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股权转让前公司股利分配方案已经股东会表决通过,另一种情况是股权转让前公司股利分配方案还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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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依据 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对股东出资的转让作了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法律限制 1.《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作出了限制。即股东向非股东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但是有一点,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又不愿意购买该股权的,视为同意转让。 2.对发起人所持股份转让的限制。《公司法》第142条规定,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持有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的转让限制。公司法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三)明晰股权结构 在充分注意到前述法律问题后,应就被收购公司的股权结构作详尽了解。如审阅被收购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合同、章程,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等等必要的文件。审慎调查,明晰股权结构是为了在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时,合同各方均符合主体资格。避免当合同签订后却发现签约的对象其实不拥有股权的现象发生. (四)资产评估 明晰股权结构,确认转让的份额后,应请国家认可的资产评估所对被收购公司的资产及权益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并将评估结果报国家有关资产评审机构批准确认。 (五)确定股权转让总价 (六)相互保证和承诺 股权转让合同的出让方应向受让方保证:(1)其主体资格合法有出让股权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2)保证参与本次转让股权有关的活动中所提及的文件均合法有效(3)保证其转让的股权完整,未设定任何担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权益(4)如股权转让合同中涉及土地使用权问题,出让方应当保证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均系经合法方式取得,并合法拥有,可以被依法自由转让(5)出让方应向受让方保证除已列举的债务外,无任何其他负债(6)保证因涉及股权交割日前的事实而产生的诉讼或仲裁由出让方承担。同样,股权转让合同受让方也应向出让方作相应的保证:(1)其主体资格合法,能独立承担受让股权所产生的合同义务或法律责任(2)保证支付股权转让的资金来源合法,有充分的履约资金及资产承担转让价款。
不可以转让,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该总公司承担。
股东合作及股权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丙方: 以上三方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1.公司名称:xx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东莞市东坑镇。 二、经营范围: 公司的经营范围将以公司登记主管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三、公司的注册资本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万元整(¥:1500,000元) 经公司全体股东同意后,可向原审批机关和公司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增加或减少本公司的注册资本。 四、股东名称、出资额和出资方式 股东名称 认缴的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出资方式 冯xx 500,000 33.33% 现金 叶xx 500,000 33.33% 现金 肖xx 500,000 33.33% 现金 五、出资期限 公司股东应于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将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以现金方式出资缴入下列帐户,否则应按实际出资来享有公司的股份,且要承担违约责任。 户名: 帐号: 开户银行: 六、依《公司法》和协议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经理具有约束力。 七、股东权利和义务: (一)股东的权利: 1.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 2.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 3.优先购买其他股东的出资,优先认缴公司的新增资本; 4.依照其所持有的出资比例获得股利和其它形式的利益; 5.依公司法享有的其它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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