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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女方退回的是男方的彩礼钱肯定要不回。如果是女方的那就需要去协商找证人了。...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费;二,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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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三种情况可以要回彩礼: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意思就是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的,这是对于彩礼的原则性规定,大前提就是没有缔结婚姻,且已经给付了彩礼钱的情况。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这种情况是男女双方已经履行了结婚的必经法定程序,符合合法的婚姻关系,但是双方并没有真正的生活在一起的情况。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彩礼钱是结婚前所给予对方的财物,一般数目也比较大,此种情况是指在给付给对方彩礼钱后,导致了给付方无法生活的情况。 针对以上的条件,第一项是要在给付彩礼后,双方缔结婚姻前。而针对第二、三项的规定,是双方已经存在了合法的婚姻关系,但是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协议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 至于彩礼钱,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根据我国目前的习俗,双方恋爱或者结婚期间一方给付另一方的彩礼都是以双方结婚为给付条件的,如果双方并未结婚的情况下,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退还同等数额的彩礼,对于不能再生的实物彩礼应折合等价金额给付。但是对于第二、三项的规定,就必须以离婚为退还礼金的条件。如果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已经在一起共同生活了,根据相关的规定礼金仍然可以返还,但是考虑到双方的具体情况,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判决酌情返还。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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