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人民法院解除查封房管局会留下痕迹吗的规定是1、其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2、法院查封和...
财产所有人外债太多,有很多债权人申请查封它的财产,而其个法院由于查封的早,而称作首封,第一个查封的意思,其它只能是轮候查封。对如何确定查封财...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首先还是建议你考虑短信诈骗的可能。查封财产必须有书面文件,这样发个短信来的是不可能的。法院随意查封了房产是不可能的,法院查封房产有严格的程序,法院查封房产的程序如下: 1、法院向国土房产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及附带的法律文书; 2、办案人员向国土房产部门出示法院工作证,并分下列不同情形办理查封手续: (1)被查封的标的物已核发房地产证的,应提交国土房产局档案室出具的查册表; (2)被查封的标的物是预售商品房的,应提交房地产交易所出具的该预售商品房的交易情况表或该楼盘的明细表; (3)被查封的标的物是土地的,应先到国土房产局档案室查清该土地权属情况,并提交查册的书面结果。 3、国土房产部门根据法院提交的资料,进行查封处理。若是房子还没交给你,那最多还有个可能就是开发商那边出了问题,你可以去开发商那边去咨询。
目前,没有具体规定法院应在多久时间内解封房产。实践中,法院解封已经查封的房产从受理解封申请之日起大约需要七个工作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法院查封房产的法律依据: 一、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时,需要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的,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协助执行事项。 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法协助人民法院执行时,除复制有关材料所必需的工本费外,不得向人民法院收取其他费用。登记过户的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 二、人民法院对土地使用权、房屋实施查封或者进行实体处理前,应当向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查询该土地、房屋的权属。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20人已浏览
338人已浏览
234人已浏览
1,79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