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般情况下,继承的顺序区分第一顺位继承人与第二顺位继承人。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这里,父母包括与被继承人形成抚养关...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台湾地区,配偶是当然继承人,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兄第姐妹是第三顺序继承人;祖父母是第四顺序继承人。继承人为同一顺序者,平均继承;当然继承(配偶)与其他顺序继承人继承时,其份额比例如下: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时,平均继承;与第二顺序或第三顺序继承时,配偶占二分之一,其他继承人共占二分之一;与第四顺序继承时,配偶占三分二,其他继承人共占三分之一。如无第一至第四顺序继承人,仅有配偶继承时,应由其继承全部遗产。
一般情况下,继承的顺序区分第一顺位继承人与第二顺位继承人。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这里,父母包括与被继承人形成抚养关系的养父母、继父母。子女,包括与被继承人形成抚养关系养子女、继子女,同时,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特殊规定:一、丧偶的儿媳对公婆,丧偶的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并不影响其子女代位继承;二、养祖父母与养孙子女的关系,视为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可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关于第一顺位继承人,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那么,当第一顺位继承人不在的情况下,涉及的第二顺位继承人,也就是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同样的,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也是按照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
第一顺序主要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主要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需要注意的是本法所说的子女、父母、兄弟姐妹,一般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17人已浏览
118人已浏览
164人已浏览
13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