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犯罪形态包括以下两种,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犯罪形态大部分只适用于故意犯罪,犯罪者只有在故意主观目的行为时才能区分该犯罪形态。 具体如下:...
1、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犯罪的形态一般包括犯罪既遂、犯罪未遂、犯罪预备以及犯罪中止等。 2、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预备中止、实行未了中止和实行终了中止。根据发生的时空范围不同,可将犯罪中止分为预备中止、实行未了中止和实行终了中止三类。 (1)预备中止。是指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其存在的时空范围是始于犯罪预备活动的实施,终止于犯罪实行行为着手之前。具体来讲,是指行为人在犯罪为了实行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犯罪预备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而成立的犯罪停止形态。 (2)实行未了中止。是指发生在行为人着手犯罪实行行为以后,实行行为尚未终了之前的犯罪中止。具体来讲,是指行为人在着手犯罪实行行为而未终了之前,自动放弃犯罪而成立的犯罪停止形态。 (3)实行终了中止。是指发生在行为人的实行行为已经终了但特定的犯罪构成要件结果尚未发生之前的犯罪中止。具体来讲,是指行为人在实行行为终了以后作为构成要件的犯罪结果发生之前,自动放弃犯罪并有效地防止该犯罪结果发生而成立的犯罪停止形态。 2、消极中止和积极中止。根据对其成立是否要求行为人做出一定积极的举动之不同,可以将犯罪中止分为消极中止和积极中止。 (1)消极中止。是指只需行为人消极停止犯罪行为的继续实施便可以成立的犯罪中止。预备中止都是消极中止,实行未了中止一般也属于消极中止。 (2)积极中止。是指不仅需要行为人停止犯罪行为的继续实施,而且还要积极有效地实施一定行为去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才能成立的犯罪中止。实行终了中止都是积极中止,也有一小部分实行未了中止属于积极中止。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积极中止的社会危害性要比消极中止大。
区别: 犯罪中止是犯罪分子自动地放弃犯罪或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而犯罪未遂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止的。 1、发生的时间不同。 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在实施犯罪预备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以后,达到即遂以前放弃犯罪,均能构成犯罪中止。 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 在犯罪未遂中,犯罪未能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的实际结果违背行为人的本意,即欲为而不能为。在犯罪中止中,行为人出于自己的意志而主动放弃当时可以继续实施和完成的犯罪,即能为而不为。这是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根本区别。 3、行为结果不同。 犯罪未遂的结果是犯罪未逞,是指行为人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并不等于不发生任何损害结果。犯罪中止要求行为人必须彻底地放弃犯罪。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还要求行为人必须有效地防止他已经实施的犯罪行为之法定犯罪结果的发生。 4、刑事责任不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条第1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条第1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中止犯罪或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犯罪形态包括以下两种,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犯罪形态大部分只适用于故意犯罪中,只有在罪犯是出于故意的主观的目的行使行为的时候,才能对该犯罪形态进行区分。 具体如下所述: 1、犯罪的完成形态:犯罪既遂。 2、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包括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此外,不同于犯罪既遂形态的特殊形态的犯罪构成。其特殊性体现在:它以刑法分则规定的的犯罪构成为基础,同时,由刑法总则的有关的条文为补充,犯罪的既遂是犯罪构成的一般形态,未完成的犯罪构成是犯罪构成的特殊形态,是修正的犯罪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犯罪预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3人已浏览
178人已浏览
158人已浏览
22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