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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的承包期规定:耕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限为30-50年,林地的承包期限为30-70年,特殊林木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
1、第一轮土地承包从1983年前后开始到1997年止,承包期为15年。 2、第二轮土地承包从1997年开始,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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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轮土地承包从1983年前后开始到1997年止,承包期为15年。 2、第二轮土地承包从1997年开始,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 3、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1984年中央提出“土地承包期一般确定应在15年以上”即第一轮承包。从1993年到1997年,各地第一轮承包相继到期,中央提出“在原定的耕地承包期到期之后,再延长30年不变”的政策,此后,全国各地农村陆续开展土地延长承包期工作,即第二轮承包。2003年3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法律形式确定30年不变。对于家庭承包的耕地,第一轮耕地承包合同到期后,如果不执行延长土地承包期三十年政策,不与农户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不发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等都是违法的。所以你们家应该有后续的承包合同,享有对土地的承包经营权。
农村土地30年不变始于1998年。1997年国家出台了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政策,要求在第一轮承包的基础上再延长承包期三十年不变,即从1998年开始到2027年止。到2027年第二轮承包期到期后怎么办的问题,2008年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农业生产特点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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