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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为什么不承认临聘人员

2022-02-02
1、根据你所描述的情况来看,各行业都存在这样的。就算很多政府部门都存在正式公务员与临聘人员待遇相差不是一般的大,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来说,临聘人员的工作量是正式公职人员的数倍。 2、你所给出的信息,08年前,用工单位未签劳动合同,是违法的。但已经过了仲裁诉讼时效。 3、08年后签有合同,工资待遇与岗位,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依劳动合同履行。合同的约定工资待遇是双项选择,你觉得过低可以选择辞职。既然签了,说明你自愿接受。 同样,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就算2013年到今也有5年之久,已经过了时效。 4、无论从实际和程序上来讲,你的诉讼请求很难得到支持。 5、解决此事,建议和公司领导好好沟通,提高待遇来补偿,也许较为实在些。很显然没有顺着你所期望的回来,但至少是客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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