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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哥哥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根据分家协议,确认房屋的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
如果当初买房的时候父母表示房子是赠与给你哥自己的,那么房子属于你哥的。按照你的说话,房产证上面应该也有你嫂子的名字,这种情况下如果不能证明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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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结果是没法预判的,胜诉的可能性大不大还是要看证据是否充足,因为没有进行过户交易,所以只能看间接证据,比如当时弟弟有没有把自己的房产证交给哥哥,或者当时购买50%份额房屋的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等,如果要进行诉讼的话,还是建议委托专业人士。 如果法院判决哥哥胜诉,那么建议胜诉之后兄弟两个拿着判决书去进行过户,如果弟弟不配合的话,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样出售时是不需要弟弟签字同意的。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解析如下: 1、你父母亲在家庭会议上将事情说清楚了,而且也签订了协议,也就是说你父母亲将宅基地使用权给了你和你哥(也就是分家析产或者是其他原因将宅基地使用权赠与给了你和你哥,属于父母亲对自己儿子的赠与,与其他人无关),那么该宅基地你哥就有处分权,你以10万元算是已经购买了属于你哥的宅基地使用权,你哥签字认可,符合法律规定; 2、你嫂子主张共同建房无法律依据,即使她以当初没有签字为由说只有你哥一个人签字出售宅基地使用权无效,也站不住脚,因为该宅基地使用权是你父母亲申请或者购置的,不是你哥和你嫂子共同申请或者购置的,那么就不属于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而是你哥哥的个人财产,你哥个人可以处置该财产; 3、你嫂子当时也亲自收取你支付的10万元现金,那么也能够说明她是知道和清楚这件事情的,再看你所提供的证据当中“嫂子说全家签字没有让她签,但还是让她知道,她说我哥当时(2008左右)神神秘秘的拿回合同,她看到后很生气。”,也能够说明她是知道的这件事情的,也能够说明当初确实是你出资建房; 4、你们在你姐家共同开的家庭会议当中,录音证据也是对你有利,因此,你不用再烦恼; 5、如果你建设的房产还没有将宅基地使用权证以及房产证明变更,建议将宅基地使用权证以及房产证都登记到你名下,这样也会减少一些麻烦; 另外,你们的问题属于家庭内部纠纷,也不是完全以法律规定的处理的,所以建议你们协商处理为好,也不会伤害弟兄妯娌的关系; 以上回答如果对你有所帮助,建议选为最佳答案。
房产证上写的是哥哥嫂子的名字,曾也一起还贷了一年多,房子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嫂子是无权私自对房子进行处理的。夫妻已经离婚了但未对房子进行处理,可以双方协商处理的,协商不了的话也可以起诉向法院要求处理的,看房子归谁再来进行后续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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