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对于国家出台的延迟复工命令,企业拒不执行,仍然开工的,可能构成违法,情节严重的即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我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相关规定,未...
1,《陕西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停工停业,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停...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陕西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停工停业,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停工停业,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对没有解除劳动合同,也没有安排工作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5%支付劳动者生活费。 2,你们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
1,《陕西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停工停业,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用人单位停工停业,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对没有解除劳动合同,也没有安排工作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5%支付劳动者生活费。 2,单位应当继续缴纳保险,个人部分代扣代缴。
1,《陕西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停工停业,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用人单位停工停业,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对没有解除劳动合同,也没有安排工作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5%支付劳动者生活费。 2,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你,否则需要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1人已浏览
147人已浏览
87人已浏览
12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