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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要当单独立户的,有自己单独的户口(和性别无关的): 1,必须符合户口所在地的单独立户条件; 2,一般是年满18周岁,经济独立、并有单独...
都可以的,两者没有先后顺序的: 1、只要当事人符合户口所在地的分户条件,就可以去辖区派出所户籍科办理分户; 2、不管当事人是否已经分户,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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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只要离婚的男女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让女方落户到具体的房产上的,可以进行分户; 2,申请分户的,要向户口所在村进行申请,对方出具同意分户的证明后,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进行分户。二,夫妻离婚后要求分户或迁出: 1,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居民户口簿》,经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后,由派出所按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直接办理分户或迁出手续; 2,为迁出人单独打印《居民户口簿》,加盖迁出章,并在《常住户口登记表》上注明迁出或分户原因和日期; 3,申请材料: 1、公房分户:提供分户书面申请、《结婚证》或《离婚判决书》、房屋租赁契约以及房屋承租人同意分户的证明等证件证明; 2、私房分户:提供分户书面申请、法院判决书或公证书、私房房契等证件证明材料;农村地区分户提供村委会同意分户证明。
由于各地户籍政策的不同,关于当事人在离婚后的户口问题,没有准确和细化的规定。当事人,应该根据自己的状况结合当地的户籍政策想办法。也就是说,从原则上讲双方在离婚后,户口在一个户口本上会有很多不便,当事人有权利选择分户或者将户口迁出。但是,这种权利并不是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必须符合迁入地的户籍政策。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另外,公安机关作为户籍的管理机关,当事人有权直接到公安机关了解户籍政策,公安机关有告知的义务。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1、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单独立户的条件,立户是公民的自由,每个人都有立户当户主的权利,但考虑到便于管理,立户前最好有相应的稳定住所,不然公安机关没有办法确定你的户籍所在地,也就无法予以立户。2、公安机关在户口办理实践中是这样掌握的(各地可能有所区别):居民立户需要房产证或者购房手续做依据,如果有房产证或者是购房手续,只要带上配偶的户籍证明、本人户口本及所在居住地居委会的介绍信,还有结婚证等证明材料到当地派出所户政科办理立户手续就可以了。如果没有房产证或者购房手续,就不能单独立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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