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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的:户口迁移并不会影响身份证的使用效力,根据我国《居民身份证法》第3条的规定,公民的身份证编码具有唯一性,一经确定,就终身不变; 2...
原则上来说,是不影响的: 1、根据我国《居民身份证法》第3条的规定,公民的身份证编码具有唯一性,一经确定,就终身不变,迁移户口不影响身份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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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者不存在因关关系的: 1、只要原来的身份证还在有效期限内,并且存完好的,就可以继续使用(包括申请领取驾驶证,但是填写户籍地址时,应以本人最新的户口本上的地址为准); 2、根据我国《居民身份证法》第3条的规定,公民的身份证编码具有唯一性,一经确定就终身不变,户口迁移不会影响其使用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第三条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可以用的。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不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只要身份证在有效期间,即可正常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第三条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第十一条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当事人的身份证,能否继续使用,可以根据如下判断: 1,原来的身份证,如果在本市各市辖区的行政区域之间和本县行政区域内迁移变动的,可以不换领居民身份证; 2,如果常住户口迁出本市市辖区和本县行政区域的,在迁入地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同时换领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第十一条公民的常住户口在本市各市辖区的行政区域之间和本县行政区域内迁移变动的,可以不换领居民身份证。公民的常住户口迁出本市市辖区和本县行政区域的,在迁入地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同时换领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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