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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变更及过户在哪个部门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2022-10-05
房产过户手续是在房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局办理。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四条规定: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房产证产权变更及过户需要的材料有以下: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4)证明房屋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2、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3、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4、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5、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6、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扩展资料:房屋产权变更产权人即房产过户,需要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具体流程如下: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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