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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出抚养费有探视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经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离婚后,对方拒不支付抚养费的,可...
按照我国的法律法规,不给抚养费除非满足一些特定情况下,才可以对抚养费进行减免。并不是说有抚养权的就可以不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是由双方共同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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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两个问题,他们之间没有任何关系,抚养费是支付给孩子使用的费用,照顾孩子的一方可以自己放弃,也就是和孩子住的一方的权利。支付是另一方的义务。对于探视权的主题是不和孩子生活的一方的权利,和孩子生活的一方没有权利剥夺,否则诉讼在没有特殊的情况,一般是败诉。也就是为了孩子的成长,必须给探视权的。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管有没有支付抚养费都有探视权。探视权的行使方式可以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中止探望。
如果离婚了,孩子归男方,女方有探视权。男方应为另一方提供便利,积极协助,不得阻碍对方行使权利。 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探望的时间和方式,由父母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一般在不影响子女的学习、严重改变子女生活规律的前提下,确定一段时间内,间接扶养方可与子女单独交流。 探望权的行使必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探望权实际是一种义务性的权利,它的行使应使子女完整地享受父母之爱,使孩子得到积极向上健康的教育。如果行使探望权损害了孩子的身心健康,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中止探望权的行使。 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履行协助探望的义务,或者是采取各种手段,阻碍另一方实现探望权,那么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实现自己的探望权。 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者裁定的,人民法院可对有协助义务的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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