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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级工伤伤残应如何赔偿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
十级工伤应该算是工伤等级里面最轻的一种了,但是因为也是评了级的,所以对于十级工伤也是应该有赔偿的。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十级伤残,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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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职工的伤残程度达不到十级工伤的,仍然能获得以下赔偿: 1、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依法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他。
1、工伤十级伤残可以领取社保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工资按平均工资计算。2、在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时,还可以领取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由企业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地方法规进行计算。3、法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对于再次鉴定后伤残等级发生变化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可以补发。(再次鉴定是指单位或个人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再次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再次鉴定后等级有变化的,应该以再次鉴定的结论为依据支付各项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享受待遇的起始时间为初次鉴定的次月。) 补发伤残补助金所需材料: (1)《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表》一式二份; (2)《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再次鉴定)原件及复印件; (3)《工伤证》原件及复印件; (4)原《北京市因工受伤工伤职工待遇核准表》(工表九)或《北京市因工死亡工伤职工待遇核准表(工表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所有材料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工伤保险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9.1至4级的工伤职工,复查鉴定伤残等级发生变化的,伤残津贴进行调整,伤残等级每变化一级,在其复查鉴定前领取伤残津贴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本人原工资的5%。复查鉴定后伤残等级由1至4级变化为5-10级的,从鉴定结论次月起停发伤残津贴。 12.5至10级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后伤残等级发生变化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重新核定和补发,伤残等级达到1至4级的,应退出生产岗位,从鉴定结论的次月起开始享受伤残津贴待遇。核定伤残津贴应以本人复查鉴定结论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数,本人工资低于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进行核定,高于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进行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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