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想法案例,对于立案诉讼费可以拿回来如下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并将案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的,当事人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予以退...
可以退还的,具体如下:《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第一审人民法...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可以退还的,具体如下:《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扩展资料:诉讼费用的负担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第三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第三十一条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民事诉讼审理期间不得转法院。对于民事诉讼原告,在人民法院接受原告起诉并作出判决前,有权申请撤诉(是否允许撤诉,由已经立案审理的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撤诉后,也可以根据法律管辖规定向有管辖权的法院另行提起诉讼。这样原告就可以实现管辖法院的转变(所谓管辖法院是指依法有权审理本案的法院,有时有不止一个有管辖权的法院,但无论如何受理本案的法院都必须依法有管辖权)。对于民事诉讼被告,接到人民法院送达的原告起诉后,可以依法向立案法院提出管辖异议,但是否允许变更管辖由立案法院裁定。一旦立案法院开始案件审理程序,如果没有法律原因,就不允许案件再次变更管辖法院(即转法院)。
法院多收诉讼费可以去上一级法院进行举报或到纪检委进行举报。诉讼费用通常是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对原告胜诉的案件,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人民法院应当将预收的诉讼费用退还原告,再由人民法院直接向被告收取,但原告自愿承担或者同意被告直接向其支付的除外。当事人拒不交纳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强制执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86人已浏览
793人已浏览
1,021人已浏览
16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