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 1、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迁入地的户主及集体同意接收的前提下,农业户口的人员可以迁入“非农业”户口(如购房入户等)...
若户口已从农村迁入城镇的话,原有的宅基地会依法由当地村委收回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我是一名大学生,我的户口从农村迁了出来,但是村大队要收回我的那份地,我父母感到非常不解,因为这对我家的生活非常不利,这意味着我家的土地少了,所以我向咨询一下,我国有没有这样的法律规定?答复:你好,我国对土地的管理和规划有明确的规定,对于闲置土地的管理也是很严格的。《土地管理法》第十九条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下列原则编制:(一)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二)提高土地利用率;(三)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四)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五)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第六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从上述的法律规定的三种情况看,你由于上大学而迁出个人的户口,土地没有因你的户口的迁出而停止使用,并不符合法律规定可以收回的条件。因此,你村以你个人户口已迁出为由,要收回你的那份土地使用权,不符合法律的规定。(以上为本栏目编辑人员意见,)
拆迁部门要求被拆迁人提供货币补偿,或者用于设置的房屋,设置房屋时提供不同面积的房屋。如果想要大面积房屋而原来的房屋并不够置换这个房屋的话,需要再补贴一些货币,才能购买该房屋。如果说安置的面积很小,居住水平远远低于之前的,那是补偿方案的问题。补偿方案需要协调,协调不能申请裁决。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83人已浏览
1,046人已浏览
1,349人已浏览
39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