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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坏公共图书馆的文献信息资源。...
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建设设计方案应当由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并公开征求本地有代表性的社会人士、专业人士及社会公众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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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吸纳有代表性的社会人士、专业人士、读者参与公共图书馆管理。
公共图书馆应当设置少年儿童分馆或者少年儿童阅览室(区),有条件的公共图书馆应当设置残疾人阅览室(区)或者阅览专座。少数民族地区公共图书馆应当设置民族文献分馆或者民族文献阅览室。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一)未按照第二十六条规定免费提供基本服务的;(二)未按照第三十条规定时间向读者开放的;(三)未按照第三十二条规定公开有关信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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