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的相关规定,被合并后其先前的权利义务由兼并它的公司享有,包括债权债务一并转让;如果兼并前有相关的协议,协议只能作为内部的约定,不能对外产...
根据的相关规定,被合并后其先前的权利义务由兼并它的公司享有,包括债权债务一并转让;如果兼并前有相关的协议,协议只能作为内部的约定,不能对外产...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转让、合并决议做出后,公司应当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对转让前的债务进行清偿或者提供担保,公司转让后,原债务由转让后存续的公司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公司债务转让按以下流程办理: 1司对债务转移作出决议; 二、取得债权人同意; 3、公司与债务受让人就转让条件达成协议,并签订债务转让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全部或者部分债务转让给第三人的,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在合理期限内催促债权人同意,债权人未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四条规定,债务人转让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债务,但债务属于原债务人的除外。
对外而言由仍然不变,仍由该公司承担。 内部而言,在转让时,对以前的债权和债务必须有约定的。如果没有隐瞒的,这些账接收时就在企业的资产表上已经有了归集,转让价格就已经有了反映。你们双方的新老股东和法人都已经认同了,所有的债权和债务有新的承担。 如果在接收进隐瞒的债务,新的股东和法人不知情,就先由公司承担,不能对抗原债权人,但新人可以向前任追回。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0人已浏览
218人已浏览
130人已浏览
11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