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可以离婚,但是如贷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应视为共同债务,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若该笔债务是原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即使该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则该债务在离婚后仍应由其个人来负责归还,法院在审理中可只列该个人为被告,判...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请问丈夫婚前的欠款,婚后我们共同偿还的,我有权要求拿回我帮他承担的部分吗? 我认为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你们没有离婚,这是你们的共同债务, 2.婚后丈夫陆续借款用于做生意(不止一次和人合伙做生意),期间因经营不善,致使负债,每次他做生意我均反对,他不经我同意,执意要做。请问他用于做生意所借的款以及因此带来的债务,我有义务和他共同承担吗? 这也是你们的共同债务,离婚时你也推不了,回为他是用来做生意的,他到是这么说:“我是为这个家考虑,生意不好,是我的运气不好”是啊,现在的男人怎么都这么不负责任呢,我姐夫也是,跑业务欠下20多万的债务,出家无家,儿子15岁了一点都没有负担,也没分文给我姐,凭什么要共同承担他欠下的债务,法律真是不公平。现在外面居然有外遇,但是我们找不到证据,也没办法
1、如果是婚前个人所负的债务,则一般会视为个人债务,配偶不用偿还; 2、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承担共同偿还的责任。
1、要分情况来看,若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需要共同偿还,若不是,则不用共同偿还。 2、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因此,只要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也需共同偿还。根据最高院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司法解释,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有三个标准:第一,共债共签,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都在相关协议比如借条上签字了,应属于共同债务;第二,对于用于夫妻日常生活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对于明显超出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需要债权人举证证明债务人用于夫妻日常生活,否则,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3、《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4人已浏览
175人已浏览
118人已浏览
14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