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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事故赔偿的是实际损失,伤残也只是其中一个损失而已。2、除了伤残,其他损失也是要赔偿的,医药,误工,护理,营养等等。...
先作伤残鉴定,再根据伤残鉴定结果向肇事者主张赔偿。有伤残等级的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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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的,按工伤理赔!首先要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计算赔偿数额并要求赔付。不成,申请工伤赔偿仲裁维护权益! 1、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应当在受伤后三十日内提出;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鉴定属于法医学问题,不是律师专长;而且很多鉴定都需要人到场进行活体检验检查才可以确定。所以,申请鉴定确认吧!
1、医疗费。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标准: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3、康复治疗费。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4、辅助器具费。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5、停工留薪。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6、护理费。标准:(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交通事故构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抚养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人身损害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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