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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决定变更:(一)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但是明显不当或者适用依据错误的;(二)认定事实...
行政复议期间涉及专门事项需要鉴定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费用由当事人承担。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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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制企业的大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可以以企业的名义申请行政复议。
XX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行政复议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一)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第三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三)被申请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四)申请人申请复议的请求、事实和理由;(五)被申请人答复的事实、理由、证据和依据;(六)行政复议认定的事实和相应的证据;(七)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具体理由和法律依据;(八)行政复议决定的具体内容;(九)不服行政复议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期限和具体管辖;(十)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日期。《行政复议决定书》应当加盖XX行政复议机关的印章。《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行政复议决定书》直接送达的,行政复议人员应当就行政复议认定的事实、证据、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理由、依据向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作出说明;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书》提出异议的,除告知其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权利外,应当就有关异议作出解答。《行政复议决定书》以其他方式送达的,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就《行政复议决定书》有关内容向XX行政复议机构提出异议的,行政复议人员应当向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作出说明。经申请人和第三人同意,XX行政复议机关可以通过出版物、XX门户网站、XX公告栏等方式公布生效的律文书。
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行政复议中止:(一)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二)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三)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五)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的;(六)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七)案件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其他案件尚未审结的;(八)其他需要中止行政复议的情形。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行政复议机构中止、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应当告知有关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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