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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出嫁后依然享有娘家土地权利 女子在出嫁后,如果户口迁到男方家庭居住地未分得承包地的,出嫁女依然享有娘家土地的使用权。出嫁女的娘家人和原村...
对于出嫁女和入赘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问题,一定要考虑很可能出现的人地分离实际,确保出嫁女和入赘男能够在原居住地或新居住地确权登记,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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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妇女出嫁,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原居住地的发包方应当保留其承包地。因此,土地承包后出嫁只要在现居住地没有承包地,原来的承包地可以要回并申请确权。
可以继承的前提就是土地是属于老人的,或者是老人占有一定份额的。2.在我国,方式主要有遗嘱继承、,其他的还有遗赠等。(1)继承。主要是尊重老人意思自治,老人可以在法定继承人中(子女、配偶等)选择遗产由谁继承,而其他人无权继承。(2)法定继承。这种情况比较普遍,就是没有立遗嘱,也没有,则根据《》的有关规定,原则上由配偶、子女等第一顺序继承人均等继承。当然,尽义务较多或者家庭经济相对困难的可以多分。(3)遗赠。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由发包方将相关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予以登记造册并提出颁证书面申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编制登记簿、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程序。 2、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 第七条实行家庭承包的,按下列程序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一)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方及承包土地的详细情况、土地承包合同等材料一式两份报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 (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报送的材料予以初审。材料符合规定的,及时登记造册,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出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书面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补正; (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的申请材料予以审核。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报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乡(镇)人民政府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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