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事故发生后逃逸的,自查获逃逸人或车辆之日起10日内,不能查获的从当事人提出申请之日10日内作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2008)第四十七...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般交通事故,事实简单,责任明确,负责处理的交通警察当天或第二天,可以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事故造成人员受伤、死亡等后果,需要勘察现场进行相关技术鉴定。在这种情况下,15个工作日内,交通警察部门可以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发生特别重复杂的交通事故,勘察、走访、鉴定等技术手段很多,也很复杂,很难判断出具具体事故责任证明的时间。但大多数情况下,在15个工作日内,交警会将事故责任证明发送给事故双方。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调查现场之日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证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自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交通事故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事故车辆和驾驶员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自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逃逸案件尚未侦破。受害方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日内,根据本规定第六十一条确定各方责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并送达受害方。
交警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般是在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除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车辆的或者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以外,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二)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三)交通事故证据及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3、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期限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2人已浏览
287人已浏览
83人已浏览
24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