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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法院不得判处死刑。可以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案件,由中级法院或者高级法院审理。县法院属于基层法院,审理判处有期徒刑以下的案件。...
县级法院不能执行死刑。死刑需要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死刑,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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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院的级层不同,所拥有的管辖权也自然不同,死刑是我国刑法中最重的刑罚,其存在一直备受争议,那么中级法院可不可以判决死刑呢? 答案是可以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有权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也就是说,中级法院是可以判决死刑的,但是中级人民法院判死刑后要向最高院或者高院复核。
县级人民法院可以判缓刑。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由中级法院或者高级法院审理。县法院属于基层法院,审理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 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基层人民法院不能判死刑和无期徒刑,而是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如果案件可能会判无期徒刑以上的刑罚的话,就会送到中级人民法院去开庭,所以基层法院是不可能做出死刑和无期判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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