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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破产后,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应该由破产财产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予以优先清偿。《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
破产受理前的社保作为破产债权由清算组清理。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部分属于优先清偿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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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养老保险处理:1。新参加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应当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档案工资表到事业单位办理;2、职工增减变更时,需携带人事部门发布的职工调动行政介绍信、增加、减少计划卡、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到事业单位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手续;3、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审批程序,参保单位需携带退休人员档案、养老保险手册、退休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到事业单位办理。《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并记入基本养老保险总体规划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工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并记入个人账户。 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应带以下材料: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等他相关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
第一,如果是单位参保人。缴费主体:用人单位和员工共同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率和资金去处:用人单位按员工工资总额(缴费基数)的20%缴纳费用,计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账户。员工按工资总额(缴费基数)的8%缴纳费用,记入个人账户。缴费基数上下限:北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上一年度社会工资的40%。上限是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00%。第二,如果是普通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缴费者:享受政府优惠费率,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实际缴费率20%,减免比例8%。缴费率和资金去处:参保个人自愿选择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40%、60%或100%作为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缴费,其中14%进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账户,6%进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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