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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
如果不是情节严重(向别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等达300人次以上,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属于“情节严重”)那么只受治安管理处罚(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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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构成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行为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行为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由此可见,本罪的行为具有以下五种情形: (1)制作淫秽物品。这里的制作,是指生产、录制、摄制、编写、译著、绘画、印刷、刻印、洗印等。 (2)复制淫秽物品。这里的复制,是指复印、拓印、翻印、复写、复录、抄写等。 (3)出版淫秽物品。这里的出版,是指编辑、印刷等。 (4)贩卖淫秽物品。这里的贩卖,是指发行、批发、零售、倒卖等。 (5)传播淫秽物品。这里的传播,是指播放、放映、出租、出借、承运、邮寄等。 客体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客体是淫秽物品。这里的淫秽物品,根据刑法第367条的规定,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 根据刑法第363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366条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刑法条文 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四款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六十六条单位犯本节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三百六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会判两年以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不以牟利为目的的,依照刑法第364条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要请律师。因为请律师越早对委托人越好,律师会有更多时间去准备,相对来说会更充分。 拓展资料: 中国《律师法》明确规定了律师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内容和范围: (一)担任法律顾问; (二)担任诉讼代理人; (三)担任刑事辩护人; (四)担任非诉讼代理,参与调解和仲裁; (五)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等,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 以上资料来自于: 公共场合侮辱国歌行为入刑情节严重可处3年以下徒刑新华网网页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网页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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