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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一次记3分; 2、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
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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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巴士减分标准:运营巴士(不包括巴士)。校车载人>认证人数在20%以上的,一次减免12分。运营公共汽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认证人数不足20%的,或者其他乘客车载人>认证人数在20%以上的,一次减免6分。2、卡车减分标准:卡车载物>认定载物质量超过30%或违反规定载客的,一次减分6分。卡车载物>核定载物质量但不到30%的,一次扣3分。
第六十条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人数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对机动车驾驶人按下列规定处罚: (一)超过核定人数未达百分之二十的,处以二百元罚款; (二)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百分之五十的,处以一千元罚款; (三)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处以二千元罚款; (四)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其他客车违反规定载货的或者其他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对机动车驾驶人处以一百元罚款。 第六十一条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对机动车驾驶人按下列规定处罚: (一)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百分之三十的,处以二百元罚款; (二)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百分之五十的,处以五百元罚款; (三)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百分之百的,处以一千元罚款; (四)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百以上的,处以二千元罚款; (五)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以二千元罚款。
车货总质量超限车辆处罚标准 超限率,处罚措施和处罚标准 10%及以下批评教育并作超限记录,不处罚。但有3次及以上超限记录的,责令卸载(运载不可解体货物的除外,下同)并处300元(含,下同)以下罚款。 10%以上20%以下(含,下同)责令卸载并处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罚款,作超限记录。 20%以上30%以下责令卸载并处600元以上900元以下罚款,作超限记录。 30%以上40%以下责令卸载并处9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罚款,作超限记录。 40%以上50%以下责令卸载并处1200元以上1500元以下罚款,作超限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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