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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中,女方享有的权利: 1、女人有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2、女人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权利,且男方不得对该权利加以限制或...
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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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当中不管哪一方出轨,首先双方应该选择认真的沟通,改变交流的方式,决定离婚的可以通过双方的协商,或者到法院去起诉离婚,当然如果有过错的一方可以提交证据证明,并要求获得离婚赔偿。
1、没有,夫妻双方离婚时需要对婚内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处理,分割的主体是夫妻双方,孩子并没有权利在父母离婚时分割父母的财产。 2、但如果婚内购置的财产本身就写在孩子名下,这些财产就是孩子的财产,父母离婚时也不能分割。 3、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1、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已经形成抚养关系,可分为两种情况处理:一是,继父或继母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不能勉强,继子女与继父或继母的关系可自然解除;继父或继母愿意继续抚养继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二是,受继父或继母长期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已成年的,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已经形成的身份关系和权利义务关系不能因离婚而自然解除;只有在继父或继母或继子女一方或双方提出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并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才可以解除。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继母与生父离婚后仍有权要求已与其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的批复》的精神,尽管继母(父)与生父(母)离婚,婚姻关系消失,但继父母与继子女等人之间已经形成的扶养关系不能消失。从民法的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来说,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继子女,在继父母与生父母婚姻关系解除后,仍相互享有继承权。且对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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