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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负有提醒、警示的责任,例如悬挂警示牌 管理者的责任,没有让员工参加专业培训就去操作 作为员工本人应该意识到电的危险性 问题没有描述清楚,...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施工企业即厂方,需要对建筑安全生产承担责任,如果厂方对用电管理存在过错,需要对工人的死亡要承担一定责任。 看到这里,a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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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2)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1.根据你所提供的条件,供电所对此事件应当承担责任。因原邻居已故,供电所将电表前移,是职务行为。没有更换线路,而是将旧线继续使用存在过错。又因无人居住,疏于管理检查存在过错。电业管理是专业性极强的,死者没有义务去管理。事发是因电线掉落,且电表保险装置有没有起作用,说明电表也存在问题,供电所理应当在检查时发现,确没有及时发现,工作还是存在过错。供电所应当对死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做完尸检,查明死因系电击导致后可以火化!
施工电工在施工中被电死,是属于生产安全事故的范围,按照国家工伤保险条例及当地规定的工伤处理办法进行赔偿,在东部发达地区,一般赔付大约100万左右。至于老板是不是要负法律责任,要看老板有没有故意违法的情节,由当地政府组织的联合调查组的调查结论为准,按照国务院493号令,对企业的处罚是必须的。如果调查结论认为老板有故意违法的情节,可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节选(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第十七条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根据事故的情况,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犯罪嫌疑人逃匿的,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追捕归案。第二十六条事故调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及时将有关材料或者其复印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三十五条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七条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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