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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后,是否还可以私了?

2024-12-25
在考虑是否可以私了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前,需要查看另一方当事人的态度。如果双方已经达成了共识,并且对于交警的认定书中的赔偿责任划分没有异议,那么可以协商解决。但如果双方就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或者已经超过了10天的调解期限,那么就需要上法庭解决,或者需要交警来调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四条,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时,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对于致死的事故,调解应该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于致伤的事故,调解应该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于造成财产损失的事故,调解应该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第九十五条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如果调解达成协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并且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如果调解未能达成协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应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如果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不再受理调解申请。如果在调解期间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调解将终止。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四条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第九十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第九十六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受理调解申请。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期间,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调解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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