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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指什么(一)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的概念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是指过失损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等交通...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刑法第119条第2款),是指过失损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等交通设备,危害公共安全,致使火车、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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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这是本罪区别于其他过失犯罪的显著特征。过失损坏交通设施,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不仅使交通设施本身价值遭受损失甚至报废,更重要的是它直接影响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的安全运行,造成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的倾覆、毁坏,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带来巨大损失。因此,理应运用刑法武器惩治此种犯罪行为。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的犯罪对象是法律规定的特定对象,即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等交通设施。而且,这些交通设施必须是处于正在使用中。因为只有过失损坏正在使用中的交通设施,才可能危害交通运输安全,造成严重后果。也就是说,如果行为过失损坏的交通设施不是正在使用中,而是正在生产或正在修理而未交付使用,或者废弃不用的交通设施,则不成立本罪。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损坏上述交通设备,危害公共安全,致使火车等交通工具倾覆或毁坏,造成严重后果的过失行为。这是本罪同过失破坏交通工具罪的区别所在。 (1)行为人必须实施破坏交通设备的行为。这种行为通常是发生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由于行为人缺乏谨慎所致。如火车通过铁路道口不慎将路旁放置的废钢挂带在路轨上,造成列车颠覆。如果直接管理交通设备的人员,在操作中违反规章制度,以致过失破坏交通设备,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引起严重后果的,应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论处。 (2)破坏交通设备的过失行为必须造成危害交通运输安全的严重后果,即造成火车、汽车等交通工具倾覆或毁坏,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如果未成后果或者后果不严重,不构成本罪。 (3)破坏交通设备的行为同严重后果之间必须具有因果关系。如果严重后果不是由于行为人过失行为所引起,行为人不负刑事责任。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己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即行为人对其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交通运输安全的严重后果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或者应当预见,因为疏忽大意而未预见,以致发生这种严重结果。
不知道你要多少,我简单给你介绍一些吧从《刑法》分则体例来讲: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失火罪(第115条第2款)过失决水罪(第115条第2款)过失爆炸罪(第115条第2款)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取消过失投毒罪罪名)(第115条第2款、《修正案(三)》第1、2条)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第115条第2款)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第119条第2款)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第119条第2款)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第119条第2款)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第119条第2款)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第124条第2款)重大飞行事故罪(第131条)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第132条)交通肇事罪(第133条)重大责任事故罪(第134条)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第135条)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第137条)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第138条)消防责任事故罪(第139条)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第167条)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过失致人死亡罪(第233条)过失致人重伤罪(第235条)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过失损毁文物罪(第324条第3款)第七章危害国防利益罪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第370条第2款)第九章渎职罪玩忽职守罪(第397条)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第398条)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第400条第2款)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第419条)等等吧呵呵看得我眼都花了。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即行为人对其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交通运输安全的严重后果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或者应当预见,因为疏忽大意而未预见,以致发生这种严重结果。 犯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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