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人公司设立符合法律规定,公司并具有法人资格,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承担法律责任。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仅仅在特定的案件审理中无视公司法入的独立人格,...
一人公司设立符合法律规定,公司并具有法人资格,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承担法律责任。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仅仅在特定的案件审理中无视公司法入的独立人格,...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对于是否允许一个自然人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在修改过程中曾有不同意见。不少意见赞成允许设立一人公司。也有意见认为,一人公司,尤其是一个自然人设立的一人公司,由于缺乏股东之间的相互制约,很容易将公司的财产与股东本人的财产相混同,将公司的财产变为股东自己的财产。而公司制度的基本特征,就是股东只以其对公司出资承担有限责任,股东对公司的债务不直接承担责任,这就容易使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受到损害。这个意见是有道理的。立法机关对这个问题反复进行了研究,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认为:从实际情况看,虽然按照修订前公司法的规定,除国有独资公司外,是不允许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但从实际情况看,一个股东的出资额占公司资本的绝大多数而其他股东只占象征性的极少数,或者一个股东拉上自己的亲朋好友作挂名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即实质上的一人公司,已是客观存在,也很难禁止。我国公司法绝对禁止设立一人公司从国际上看,许多国家也都从过去不允许设立一人公司,发展到现在允许设立一人公司。
《公司法》关于公司设立的规定如下: 1、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2、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一人公司设立符合法律规定,公司并具有法人资格,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承担法律责任。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仅仅在特定的案件审理中无视公司法入的独立人格,但不是消灭公司的法人资格。公司设立无效认定不能影响公司在此之前所从事的正当交易的活动,任何人亦不得以无效为由对抗此前与该公司进行交易的第三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54人已浏览
128人已浏览
186人已浏览
22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