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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只能视为出资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
1、夫妻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该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对方无权分割。若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应认定为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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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一方父母出资,房屋产权以自己孩子的名义登记,视为父母给孩子的礼物,即房屋归孩子所有,非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婚前一方父母出资,房屋产权以夫妻双方名义登记的,房屋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1、夫妻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该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对方无权分割。若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应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婚前一方父母出资首付贷款购房,婚后夫妻共同偿还还贷,如果登记在一方名下,那么这种情形可以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处理不成,该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但产权人应就按揭房屋在婚后的增值部分及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对一方做出公平合理的补偿。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那么可视为出资方对配偶一方的赠与,并已通过物权登记行为实际履行。该不动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该按揭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由夫妻双方均等分割。
主要看房子登记的谁的名字,如果夫妻都有名字,则按登记的份额分配。如果只登记出资方孩子的名字,这个可能视为父母对自己孩子的赠与,另一半没有房屋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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