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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条件后,应当公示哪些内容?应当公示哪些材料?

2022-03-09
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工作程序应当公示的材料。四、验核候选人的业主身份及资格条件。本届业主委员会依照规定对所有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业主身份和资格条件进行验核后,应将所有候选人的材料原件如实报送房管部门进行复核。五、公布候选人名单。本届业主委员会将符合条件候选人的相关材料在小区内公布3-7日,如业主在公布期间提异议的,需再次进行验核。异议期满,产生正式候选人。六、公示正式候选人名单。本届业主委员会将正式候选人的相关材料在小区内公示3-7日。七、发出召开业主大会的通知并公告相关材料。本届业主委员会应当于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将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通知及以下材料在小区公告栏或其他显著位置公告。(一)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等;(二)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候选人名单及简历;(三)业主在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数(专有部分物业总建筑面积及业主总人数)。(四)负责开箱验票的监票、验票、唱票、计票的人员名单。八、制作投票箱、发放表决票。本届业主委员应当于业主大会会议召开2日前,制作投票箱,将表决票发放给全体业主。(一)关于投票箱的制作。1、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制作投票箱,每个投票点设置一个投票箱,所有表决票均投入其中;也可以根据需表决的事项在每个投票点设置多个投票箱。2、原则上在固定的地点设定投票箱,不设立流动投票箱。3、每个投票箱只能有一个投票口,且投票入口不得超过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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