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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有关管理规定。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以及存放可燃、易燃物资的仓库,应当定期自行或者委托专门机构对其使用的电器产品和线路进行消防安全技术检测,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导除静电和防雷设施进行安全技术检测。
如果是产品质量问题,你这边是需要承担责任的,如果能证明产品质量问题是由生产者造成的,你可以在承担责任以后向生产者追偿。 《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 (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第四十二条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当地装修行业协会一般承担当地工商部门消费者委员会,装修消费者权益保护投诉的服务工作,他们相对专业知识,专业人员比较准确评定到位。《产品质量法》规定,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二)产品投入流通时,造成损害的缺陷不存在;(三)产品投入流通时,科技水平无法发现缺陷。销售人员承担推定过错的责任表现为:因产品缺陷造成人身和他人财产损害的,推定销售者有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卖家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可以向生产者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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