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可以在户口所在地,也可以在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居住地。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
新生儿可以在父母任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 1,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7条的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凭出生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您可以要回来的,因为: 一、如果您爸爸把房产卖与其孙子是有遗嘱的话,那其孙子有权取得房产中属于您爸爸的房产份额; 二、否则,您爸爸的行为构成无权处分,如果您爸爸的孙子由于没有支付相应对价款,则不能善意取得; 三、您可以主张您爸爸和他的孙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您和您的母亲及兄弟姐妹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而您爸爸的孙子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列; 四、因此,您可以向法院提起确权诉讼。
1、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孩子的户口可以在当事人办理夫妻投靠的前提下,随迁至父亲的户口所在地落户; 2、户口本改名字需要征得双方监护人及孩子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等的意见,在各方出具同意更改的书面意见后,才能办理该项; 3、当事人可以结合本人的实际情况,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资料; 4、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咨询工作人员,具体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1、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孩子的户口可以在当事人办理夫妻投靠的前提下,随迁至父亲的户口所在地落户; 2、户口本改名字需要征得双方监护人及孩子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等的意见,在各方出具同意更改的书面意见后,才能办理该项; 3、当事人可以结合本人的实际情况,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资料; 4、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咨询工作人员,具体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1人已浏览
888人已浏览
378人已浏览
31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