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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目前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小产权房买卖合同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房产属于农村宅基地房的,如购买方是本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可以购...
小产权房一般不可以买卖过户。小产权房是未经过任何国家相关部门和环节审批建设在租用土地或非法侵占的土地上的房屋,不能取得国家承认的房产证,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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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产权房不能过户。 2,小产权房是指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 3,“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所以,小产权房无法过户。
小产权房不能转让。小产权房是未经国家有关部门和环节批准在租赁土地或者非法占用土地上建造的房屋。未取得国家认可的房屋所有权证,不能办理产权转让登记。
小产权房房产不能过户。 (1)小产权房没有国家发放的房产证,所以购买了这类房屋不能备案,所以不能登记、也不能过户; (2)小产权房只能向集体内成员进行转让出售,而不能向其他人进行销售的; (3)因为小产权房没有房产证,意为购买人不是合法产权人,在今后的冲突中就难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 (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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