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995年3月3日,梁某以做生意为由,向马某借款28000元,约定借款期限为1年,利息为22,梁某将其一处住房的房证抵押给马某。到期后梁某未...
在纠纷发生以前,双方做一个债务的约定是不错的选择,防患于未然,当然,这个约定需要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能因胁迫等原因而订立。根据民法典规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离婚逃避债务债权起诉离婚双事主张债权《婚姻》司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夫妻能够证明债权与债务明确约定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除外第二十五条事离婚协议或者民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夫妻财产割问题作处理债权仍权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双主张权利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基于离婚协议或者民院律文书向另主张追偿民院应支持
1、在房屋产权没有发生转移之前,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 2、如果房屋产权已转移,那么,无权再收回房屋。 3、如果房屋产权还没有转移,又没有经过公证,那么,赠与人有权申请撤销赠与,要求返还房产。 4、如何是为了逃避债务而将房屋赠与他人的,债权人有撤销权。
迳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对于通过行政程序协议离婚的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的案件,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可以迳行对其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执行措施。对于为逃避债务夫妻双方在离婚登记机关协议离婚,将夫妻共同财产转移给无债务的一方,人民法院可否对其转移的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问题。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2人已浏览
373人已浏览
199人已浏览
1,13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