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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上相关资料,由学校的经办员到社保局申请,申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生育保险的必备内容,作为教师是享有这项福利的。生育津贴就是产假工资。 ...
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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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按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享受产假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标准按用人单位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基数(即用人单位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平均值)计算:正常分娩(含妊娠7个月以上早产)的,享受3个月生育津贴;难产(含剖宫产)的,享受3个半月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生育津贴;怀孕4个月以上(含4个月),流产7个月以下(引产)的,享受半个月生育津贴;怀孕不足4个月流产或子宫外孕的,享受半个月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是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0天;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0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享受生育津贴要具备条件如下: 1、本市户籍(含农村户籍)的生育妇女,无论在职或失业,参加过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个人帐户的; 2、非本市户籍的从业妇女,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在单位工作、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五险)期间生育的。 1、生育津贴: (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8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晚育假增加30天; (3)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4)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5)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话75天; 2、生育医疗费 (1)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怀孕16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间产科并发症按核定的数额报销。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4、一次性补贴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备注:生育津贴要在生小孩后,五个月内办理
如果是符合计生政策二胎有多少生育津贴,在办理相关手续的前提下生育二孩的,生育津贴与之前的一样享受,否则不能享受 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30天; (4)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15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6)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话7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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