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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有限公司不受《公司法》最低10万元注册资本的限制,也不用在章程中规定一次性缴足实收资本。认缴制的有限公司无最低注册资本限制,不登记审核实...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一般鼓励类,非限制类,注册资本没限制了,就是说,一元也可注册一公司,一些特殊行业还是有,例如金融,保险,医疗等方面的行业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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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并不是写越多越好 理论上,除了仍旧实行法定注册资本的行业外(比如银行、保险、证券、融资租赁、建筑施工、典当、外商投资、劳务派遣等十四类行业),注册资本随意设定都是可以的。但作为创业者,应当有比较严谨的法律意识,建议考虑以下几点因素: 注册公司门槛降低,无需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1公司注册资本写多少,要参考所在行业资质要求 例如,互联网公司申请ICP经营许可证时,ICP经营许可证要求公司注册资本在100万以上;天猫、京东也对入驻平台的商家提出了标准:注册资本为200万以上。其他需要资质/资格的,如招投标等,参照行业通行做法就可以了。 2注册资本越大,承担的风险/责任就越大 比如:一家注册资本为100万的公司,A占70%股权,所以需要出资70万。后来公司经营不善,欠了1000万的外债。那么A最多只需用他70万的出资额来承担责任,超出的部分就和他没关系了。但如果这家公司的注册资本是1000万,A依旧占70%的股权,那么A就要承担700万的责任。
根据现行公司法可以得知并没有特别规定认缴期限。最新修订的公司法取消了注册资本门槛和验资报告的规定,而是规定公司设立或者变更的时候,由章程约定出资期限即可。这就是说,股东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去约定出资期限。股东之间约定即可,但是应该符合实际生活状况和逻辑。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总结为如下几点:第一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由股东自行约定。第二注册资本认缴期限并不是越长越好。第三若规定的认缴期限内未能足额出资,应承担相应责任。综上,目前我国公司的注册资金以及认缴时间均可以由公司股东自行约定,但公司股东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约定,以免影响公司业务的开展。若有股东未能在约定期限足额出资,除了应向公司足额缴纳,还应向其他履行义务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014年以后没有最低注册资本限制。注册资本是指合营企业在注册管理机构注册的总资本,是合资各方已经缴纳或者合营者承诺必须缴纳的出资额的总和。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法》的决定。《公司法》的修订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一是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取消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足额缴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一次性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二是放宽注册资本的注册条件。三是简化登记事项及登记文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公司登记事项。企业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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