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至二百零二条对死刑复核程序作了原则性规定,有关的司法解释也已将这些规定具体化,为死刑复核工作提供了较周密的准则。...
一、什么是死刑复核程序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是刑法所规定的诸刑种中最严厉的一种,称为极刑。中国法律一方面把死刑作为打击犯罪、保护人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司法鉴定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并统一受理;其次,委托人需要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接着,司法鉴定机构需要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然后,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指定本机构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如有特殊要求,双方可以协商选择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接着,委托人不得要求或暗示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按其意图或特定目的提供鉴定意见;最后,司法鉴定机构对同一鉴定事项,应指定或选择二名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对复杂、疑难或特殊鉴定事项,可以指定或选择多名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司法鉴定意见书的出具需要按照统一规定的文本格式制作,并由司法鉴定人签名。多人参加的鉴定,对鉴定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注明。司法鉴定机构应加盖司法鉴定专用章,并将意见书一式四份分别交给委托人、司法鉴定机构存档。
1、根据第三百五十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诉讼程序合法的,应当裁定核准;(2)原判认定的某一具体事实或者引用的法律条款等存在瑕疵,但判处被告人死刑并无不当的,可以在纠正后作出核准的判决、裁定;(3)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4)复核期间出现新的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5)原判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6)原审违反法定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2、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核准死刑的,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发回第二审人民法院或者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应当。第二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可以直接改判;必须通过开庭查清事实、核实证据或者纠正原审程序违法的,应当开庭审理。
诉讼属于公力救济程序。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是诉讼的三种类型。这些案件类型之间的差异导致了处理方式的不同,因此形成了许多不同的诉讼类型。提起诉讼需要支付诉讼费用,因此成本也很高。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人已浏览
18人已浏览
6人已浏览
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