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房屋买卖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交易总额1%或两次交易差的20%卖方缴纳)征收条件以家庭为单位出售非唯一住房需缴纳个人房转让所得税。在这里...
契税实行3%至5%的幅度比例税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具体适用税率,由当地省级人民政府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上述规定的幅度之内确定,并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二手房的过户费用需要按照以下标准来征收: 1、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买方承担) 2、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买方承担) 3、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两年的免征,未超过两年的按房价5.5%缴纳。(卖方承担) 4、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卖方承担) 5、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卖方承担) 6、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3元/平方米交纳(双方承担) 7、房屋产权登记费:80元。(买方承担)
1、商品房:房本或契证下发年限够5年,以家庭为单位是唯一住房的免收个人所得税。房本或契证下发年限够5年且以家庭为单位,名下有多套房产的,目前征收市场指导价的1%(如面积>144㎡且提供购房**的可交差额的20%)。房本或契证下发年限不够5年的征收市场指导价1%;2、房改房:房本下发日期、公有住房协议书日期、单位收据日期,这三项其中一项超过5年,免收营业税以家庭为单位,如果以家庭为单位是唯一住房的免收个税,如不是唯一住房的(商铺不算住房)征收个税即市场指导价的1%。3、商铺和地下室性质的的房产不按面积和年限征收市场指导价的1%。4、上手为继承或赠与的房产,如新产权人名下非唯一住房,个税按20%征收。
关于上海房屋买卖所得税的相关信息如下: 普通住宅2年之内:{售房收入-购房总额-(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印花税)}×20%;2年以上(含)5年以下的普通住宅:(售房收入-购房总额-印花税)×20%出售公房:5年之内,(售房收入-经济房价款-土地出让金-合理费用)×20%,其中经济房价款=建筑面积×4000元/平方米,土地出让金=1560元/平方米×1%×建筑面积5年以上普通住宅免交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同时,1999年12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就有关问题又作出了明确规定,具体分三种情况征税: 1、个人出售除公有住房以外的其他自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确定即按照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合理费用指卖出财产时支付的有关费用 2、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为个人出售公有住房的销售价,减除住房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款、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以及税法规定的合理费用后的余额 3、职工出售以成本价(或标准价)出资的集资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拆迁安置住房,比照已购公有住房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02人已浏览
275人已浏览
1,425人已浏览
18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