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在高速公路上违章(电子抓拍),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违章地、车辆注册地交警队,另外,浙江高速还开通了网上处理交通违章方式。二、重点介绍一...
第一步:非法处理。1、路面上工作的警察当场发行的简易处罚决定书,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者必须持有第三银行联),从发行决定书之日起15天内向银行缴...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如果是现场处罚,接受处罚的应是驾驶人,非现场处罚则会追究到车主。关于对人行道违停车辆实施行政处罚的通告为规范车辆停放秩序,改善城市交通环境,确保市区道路安全、畅通、有序,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兰溪市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浙政函〔2010〕3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兰溪市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浙府法发〔2010〕56号)要求,按照《兰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区机动车辆有序停放管理工作的通知》(兰政发〔2013〕15号)文件精神,从2013年7月15日起,兰溪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在城区范围内对人行道上违法停放机动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行为进行处罚,并将违法信息移交公安交警部门,对于不按规定接受处罚的车主,不予通过车辆年检。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标准》 超过规定时速不足百分之十的,给予警告; 超过百分之十不足百分之三十的,处五十元罚款,记3分; 超过百分之三十不足百分之五十的,处二百元罚款,记3分; 超过百分之五十不足百分之七十的处五百元罚款,记6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超过百分之七十不足百分之百的,处一千元罚款,记6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超过百分之百的,处二千元罚款,记6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三条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的,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 (一)超过规定时速未达百分之五十的,处二百元罚款; (二)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处五百元罚款;每多超五公里,加处二百元罚款,但最高罚款不得超过二千元。 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造成交通事故的,处二千元罚款。
第一步:非法处理。1、路面上工作的警察当场发行的简易处罚决定书,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者必须持有第三银行联),从发行决定书之日起15天内向银行缴纳罚款,过期不缴纳罚款的,每天罚款金额的3%不得超过罚款金额。2、因违反交通规则行为被路面上班的警察依法拘留汽车的,违反交通规则行为者必须持有汽车拘留证明书。本人的驾驶执照(依法拘留驾驶执照和没有驾驶执照的本人的身份证)和汽车驾驶执照(或收据和合格证)15天内到分局。交通警察队的处罚窗口受到处理。3、汽车因违反交通规则行为被电子监视设备记录违法信息的,交通规则行为者或车辆所有者。管理者知道违法信息后,可以持有本人的驾驶执照和车辆执照,去分局。交通警察队的处罚窗口接受处理。第二步:向银行支付罚款。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4人已浏览
133人已浏览
143人已浏览
10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