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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生育证在生育前办理,办理程序如下: 1)申领对象:合法结婚且无子女(含亲生子女、养子女、继女子)的夫妻。 2)办理程序:符合生育政策要求...
生育证办理程序: 1、申办人先到男方户籍地街道计生办领取两级婚育情况证明样本,女方回原籍出具两级婚育情况证明; 2、申办人凭双方户口本、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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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员申请计划内二孩生育证办理程序:一、夫妻双方向各自的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计生办公章,报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审核;二、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审核后,报区、县(市)计生委二孩生育证审批小组集体审查批准后,发给《生育二孩申请表》;三、《生育二孩申请表》填写好后交男女双方村(居)委会或单位计生办审核,并加盖计生办公章后,由女方单位逐级上报审批;(必须钢笔填写)四、怀孕五个月后由区、县(市)计生委二孩生育证审批小组发给《二孩生育证》;领证须出具的证明材料如下(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双方身份证及户口簿、结婚证、孕检证明(未领取《生育二孩申请表》前不能怀孕);再婚夫妇带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一方有小孩的带小孩户口簿;独生子女、病残儿家庭带长沙市独生子女病残儿鉴定小组鉴定表;独生子女家庭小孩死亡的带死亡证明和派出所证明;无子女,依法收养一个孩子的带全套收养证明;怀孕五个月后,领《儿孩生育证》时须带人口学校结业证。
(一)受理条件夫妇一方或双方为再婚夫妻申请再生育子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符合《条例》第十七条第一项,即再婚夫妇“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 (2)符合《条例》第十七条第二项,即再婚夫妇“一方丧偶生育过两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 (3)符合《条例》第十七条第三项,即再婚夫妇“双方再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均依法随原配偶生活的”。 (二)审批程序 (1)本人申请。夫妻双方向女方户籍地乡(镇、街办)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乡(镇、街办)初审。由乡(镇、街办)人口计生办或女方单位根据申请条件,派人调查核实,获取有关证明材料,并张榜公布5天,填写《政策性再生育子女审批表》,审查后上报县级人口计生局。 (3)县级审批。根据规定条件进行必要的社会调查,一方或双方为国家工作人员的,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审核无疑后由县再生育子女审批组织集体审批通过,并由其办事机构发给本人《再生育服务证》。 (三)受理时限自批准机关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决定。 (四)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①符合《条例》第十七条第一项,即再婚夫妇“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木生育的”,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所需材抖: (1)夫妻双方提出的再生育申请书; (2)女方户口复印件(所在单位或村盖章); (3)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夫妻双方近期合影二寸免冠照片4张。 (5)夫妻未生育一方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初婚证明或虽有婚史但无生育情况的证明; (6)夫妻另一方所持的一孩《生育服务证》,或生育过一个孩子的证明(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生育孩子的姓名、生育时间、孩次的证明); (7)夫妻生育过一个孩子一方的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8)再婚生育的《结婚证》(看原件,留存复印件)。②符合《条例》第十七条第二项,即再婚夫妇“一方丧偶生育过两个孩子,另一方永生育的”,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所需材料: (1)夫妻双方提出的再生育申请书; (2)女方户口复印件(所在单位或村盖章); (3)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夫妻双方近期合影二寸免冠照片4张;
1、先办证,再怀孕 符合二胎生育条件的夫妻,必须在领取《再生一胎生育证》方可怀孕,不要到怀上二胎才去办证,这样做不符合国家规定属于计划外怀孕,要接受罚款。 2、仔细阅读当地计划生育条例 首先仔细阅读当地计划生育条例,如达到政策规定的条件后及时办理生育指标。如:双独生子女间隔4年可以申请二胎指标,那么夫妻就到孩子4岁的时候去申请。另外最好把全家的户口挪到一个户口薄上,对后续开各种证明有好处。 3、生完二胎后,尽快落户 生完二胎后,要尽快把宝宝的出生证、本人结婚证、户口和落实计划生育措施的医院证明(要求带环或者结扎)送计划生育部门(女方县级计划生育部门),一般在便民服务窗口,盖章后到公安部门落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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