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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产生的根据相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都以行政争议为处理对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旨在解决行政纠纷,不解决民事纠纷。两者均以保护公民...
(1)申请人应当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应当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3)应当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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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卫生行政复议以当事人申请为前提卫生行政复议是一种依申请而产生的具体行政行为,属于“不告不理”的范围,以卫生行政管理相对方的申请为前提。可以说,没有卫生行政管理相对方的申请,就没有卫生行政复议。 2.卫生行政管理相对方提出卫生行政复议申请,是因为其不服卫生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卫生行政复议是卫生行政管理相对方,认为原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卫生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请求其同级人民政府或者其上级卫生行政机关进行复查并作出裁决予以救济的制度,如果卫生行政复议是卫生行政管理相对方不服原具体行政行为,提出复议申请,才产生卫生行政复议。 3.卫生行政复议的特点机关是依法负有义务履行卫生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卫生行政复议是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人民政府对其职能部门、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活动。
申请卫生行政复议需要具备以下条件: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并且明确的;被申请人符合规定的;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且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复议的;以及案件在行政复议机构的管辖范围之内等。
卫生行政复议的原则是⑴合法原则。指履行复议职责的主体必须合法,审理复议案件的依据和程序必须合法⑵公正、公开原则。要求行政复议机关在审理复议案件中,做到公平正直,没有偏私复议依据与程序公开⑶及时原则。复议机关应当在法律许可的期限内以效率为目标,完成复议案件审理工作的一项基本行为准则⑷便民原则。要求行政复议活动方便行政相对人获得该种行政救济,不使行政相对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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