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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1条规定,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或非...
1、转移财产的情形一般有: 1、转移已有存款 2、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折 3、转移一般物品 4、私自出售房屋 5、低价出售夫妻共同财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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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需要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作出分割。如果一方存在转移财产行为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转移财产这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就算是离婚后发现一方存在转移财产的,也可以起诉至法院,请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婚姻家庭编中对此作了明确的规定: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1、私下变卖; 2、转移房产; (1)假冒配偶办理卖房委托 (2)离婚诉讼中,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夫妻共同房产,常常被登记产权人一方在离婚诉讼前私自转让,最为典型的情况是瞒着配偶将房产过户到自己的近亲属名下, 3、伪造债务; 4、私赠财产,私赠现金难以举证; 5、偷梁换柱,将自己名下的存款取出,然后人间蒸发。
离婚时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有如下法律后果: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转移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如果受害人在离婚后发现,另一方存在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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