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⒈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由专利权人赔偿; ⒉如果专利权人或者专利权转让人不向被许可实施专利权人或者专利权受让人返还专利使用费或...
专利权无效宣告不具备溯及力。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履行的专利合同,是不具有追溯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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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的无效宣告程序往往是伴随着专利侵权纠纷的产生而提起的。 其主要原因就是:专利侵权纠纷产生的前提应是该专利权的有效性和合法性,而《专利法》第49条所赋予每个人提出宣告该专利权无效的请求权,当事人的这种权力可以使该专利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处于一种不确定的状态。 而在诉讼中,人民法院在多数情况下可以根据中国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做出的维持该专利权有效,宣告该专利权无效或部分无效的决定,对专利侵权纠纷进行判断并做出相应的专利侵权行为成立或不成立的判决。由此可见,专利权无效宣告程序的运用对专利侵权纠纷的合理解决具有重大的影响。
1、不是,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七条,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2、其在法律上从始至终都是没有效力的。 3、无效专利,指已被专利局授权或公布的专利,经过一定的法律进程,失去专利权保护或自始自终未获得专利权的保护(后者严格的说应该叫做无效申请)。
专利权的无效宣告由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并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并公告。 申请人向国务院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专利权的无效宣告,应递交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据一式二份,申请书应具体说明无效宣告的理由并指明每项理由所依据的证据。 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专利权无效宣告请示,专利申请复审委员会受理后,申请人从受理之日起一个月内还可以补充、修改、增加证据,在规定的一个月期间外提供新的证据或对原提供的证据作修改、补充的,专利申请复审委员会可不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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