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信用卡诈骗罪获刑后钱由犯罪分子来还。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信用卡...
信用卡诈骗罪获刑后钱由犯罪分子来还。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信用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随着信用卡的广泛普及,不少犯罪分子也开始盯上了信用卡,他们利用信用卡的漏洞进行诈骗,从而获取利益,那么,可能一些受害者心里会有疑惑,如果信用卡诈骗罪判刑后还要还款吗?下面小编将会为大家带来详细解读。 一、信用卡诈骗坐牢后还要还钱吗被判刑后还是要偿还的,刑罚不能减免民事责任。该还的钱还是要还。即使被判死刑,也会变卖其遗留财产偿还生前债务。我国刑法规定,信用卡诈骗罪的几种情形中将恶意透支列入其中。何谓恶意透支,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具体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或者明知无力偿还,透支数额超过信用卡准许透支的数额较大,逃避追查,或者自收到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3个月内仍不归还的行为。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三、信用卡诈骗罪是什么信用卡诈骗罪(刑法第19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或者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其具体行为表现为: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诈骗。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所谓作废的信用卡,是指使用因法定的原因失去效用的信用卡。3、冒用他人的信用卡进行作骗,所谓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是指非持卡人以持卡人的名义使用持卡人的信用卡而骗取财物的行为。4、使用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信用卡的透支,是指持卡人在其发卡银行信用卡帐户上资金不足或已无资金的情况下,经过银行批准,持卡人仍可使用信用卡进行消费。也就是说当你透支金额超过1万元就构成犯罪了。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行为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量刑: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如何认定恶意透支1、恶意透支的行为的认定:(1)、超过规定限额透支,即超过信用卡章程的规定或者发卡银行的允许透支。(2)、超过规定期限透支,即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归还本息。一般来说,信用卡恶意透支行为,将在发卡银行留下不良的信用记录,影响持卡人的个人信用。2、恶意透支的数额的认定:“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拒不归还和尚未归还的款项,不包括滞纳金、复利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3、恶意透支对应刑责的认定:(1)、数额:1万~10万元;定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刑责: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2)、数额:10万~100万元;定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刑责: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3)、数额:100万元以上;定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刑责: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综合材料所述,那么对于“信用卡诈骗罪判刑后还要还款吗?”这个问题,答案是肯定的,在法院进行判刑之后,犯罪分子是要还款的,所以在这里小编,希望大家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去铤而走险,做一些违法犯纪的事件。
一、信用卡诈骗判刑后还款还需要吗 1、被判刑后还是要偿还的,刑罚不能减免民事责任。该还的钱还是要还。即使被判死刑,也会变卖其遗留财产偿还生前债务。 2、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3)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4)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信用卡诈骗罪是什么 信用卡诈骗罪(刑法第19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或者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其具体行为表现为: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诈骗。 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所谓作废的信用卡,是指使用因法定的原因失去效用的信用卡。 3、冒用他人的信用卡进行作骗,所谓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是指非持卡人以持卡人的名义使用持卡人的信用卡而骗取财物的行为。 4、使用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信用卡的透支,是指持卡人在其发卡银行信用卡帐户上资金不足或已无资金的情况下,经过银行批准,持卡人仍可使用信用卡进行消费。 该还的钱还是要还。即使被判死刑,也会变卖其遗留财产偿还生前债务。
信用卡诈骗罪获刑后钱由犯罪分子来还。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信用卡诈骗达到五千元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8人已浏览
151人已浏览
116人已浏览
12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