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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行为(刑法第364条第1款),是指不以牟利为目的,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
犯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投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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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不能一概而论。《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规定,传播淫秽书刊、电影、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18岁以下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关于利用互联网、移动通信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销售、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信终端制作、复制、出版、销售、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制作、复制、出版、销售、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一)制作、复制、出版、销售、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20件以上的;(二)制作、复制、出版、销售、传播淫秽音频文件100件以上的;(三)制作、复制、出版、销售、传播淫秽电子刊物、图片、文章、短信等200件以上的;(四)制作、复制、出版、销售、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实际点击量达到1万次以上的;(五)以会员制方式出版、销售、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注册会员达到200人以上的;(六)利用淫秽电子信息收取广告费、会员注册费或者其他费用,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的;(七)数量或者金额不符合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标准的,但分别达到两项以上标准的;(八)造成严重后果的。通过聊天室、论坛、即时通讯软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方式实施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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