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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离婚后一定要到原来的民政局才可以离婚吗

2021-10-22
不一定。如果双方想采取协议的方式离婚,可以到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不一定必须回原婚姻登记机关。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与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联合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三条规定,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当事人确实自愿离婚,对儿童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当当场登记,发行离婚证明书。

相关法规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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